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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基本方式

—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

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15

党的二十大报告正式提出并系统阐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最新方案,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方向并提出了保障措施。其中,报告通过独立章节突出强调中国式现代化伟大目标的如期实现,“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然而,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就是意味着要在内容上突出将法治最大程度融入国家各方面工作,在方法上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国家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的法治化。这自然对作为治国理政重要载体的党政联合发文的法治化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创造性提出“把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基本方式”这一重大论断,深刻揭示了党章党规在管党治党中的基础性、关键性地位,标志着我们党对依规治党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迈上新征程,管党治党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保障。

充分彰显党章党规的政治性,以依规治党保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


  党章党规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就是一句空话。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的团结统一,是管党治党的重要目标,也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使命。我们党注重发挥党内法规的政治保障作用,以一系列重要制度性安排,保证全党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到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围绕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制度建设,为管党治党提供最根本政治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宝贵经验,是我们党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把完善“两个维护”制度保障作为首要任务。进入新时代,通过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法规制度,不断健全“两个维护”制度机制,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党的团结统一得到有力巩固和加强,推动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促进了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不断提升。

  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把民主集中制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激发党的创造活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党章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建设六项基本要求之一,并在党的组织制度一章全面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六项基本原则及相关制度,以此保证各级党组织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集中。新时代以来,制定修订党内法规,都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内容上充分体现发扬党内民主和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要求,程序上既注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又注重实行正确的集中,推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新征程上坚持依规治党,必须强化政治属性、把牢政治方向、遵循政治逻辑,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增强依规治党政治优势、提升党规之治政治效能,以统一的意志和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全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充分彰显党章党规的规范性,以依规治党保证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有力有序推进

  规范性是党章党规的基础属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党内法规“两个重大作用”的发挥,与党内法规具有规范性特征密不可分。作为一种制度规范,党章党规具有普遍适用性、反复适用性、长期适用性,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具有规范、保障、引领作用,是管党治党的基本依据。

  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制度供给,依规调整党与党外各方面关系,筑牢党领导各方面工作的制度基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我们党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把党内法规制度有机嵌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出台党中央领导经济工作规定和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政法、机构编制、农村、国家安全等工作领域,以及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将各方面各层级工作都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保证党对各方面事业的领导持续加强、有力有序,为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胜利提供制度支撑。

  坚持把制度建设有机贯穿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依规调整党内关系,不断提升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制度改革创新,以党章党规规范和保障党的建设活动持续加强、有力推进,把管党治党的“螺栓”拧得更紧,制定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一批重要党内法规,调整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党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关系都实现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新征程上坚持依规治党,必须更好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健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在制度轨道上全面实施党的领导活动,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创新领导方式方法,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充分彰显党章党规的确定性,以依规治党保证党组织工作和党员行为事项明确可预期

  党章党规作为一种规则,确定性是其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党章党规作为专门规章制度,有着严密的制定程序,体现假定、行为模式、后果制度逻辑,一经出台不轻易变动,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在管党治党中发挥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我们党倡导什么、要求什么、禁止什么,党章党规规定得一目了然,党组织和党员通过党章党规,对自身行为及其导致的后果就有了明确的预期预判。

  通过党章党规设定党的组织结构及运行规则,推动党组织依规有序开展工作。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设置和定位作了全面系统规定,对党组织工作起着根本指引作用。新时代以来,通过制定修订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的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规范党组织设立、职权、运行的党内法规,将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纳入党内法规调整范畴,使各级各类党组织定位准确、权责明晰、分工科学、运行有效,形成互相联系的有机统一整体,提升了党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通过党章党规设置党员义务权利及行使要求,确立党员行为遵循和评判标准。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以严格的制度规定确保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任务。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制定修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规范指引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体现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鲜明导向,以有效的制度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了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向前进。

  新征程上坚持依规治党,要紧跟管党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注重制度治本作用,深化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使我们这个有着9800多万名党员、50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的世界第一大党,在同一套制度规范指引下,向着共同目标奋进。

充分彰显党章党规的约束性,以依规治党保证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正确用权

党章党规作为制度笼子,对于党组织和党的干部具有刚性约束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管党治党,基础在管好建强党组织,关键在管好党的干部。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党,处在长期执政地位、掌控执政资源,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是党的执政权力的具体行使者,党组织和党的干部能否正确用权,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党章党规对党组织和党的干部具有强大约束力,既能“禁于未然之前”,又能“禁于已然之后”。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我们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制约监督权力的各个方面,党章党规约束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的干部依规用权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锚定管党治党的责任主体,健全党组织履行职权职责制度机制。有权必有责,知责明责方能履责问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出台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构建了系统严密的责任体系。以责任制“牛鼻子”为牵引,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推动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职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把各领域广大群众组织凝聚好,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动力和发展优势。

  瞄准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完善干部权力运行制度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制定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党内法规,以刚性制度规定管住党的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制定修订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以精准规范问责促进担当作为,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新征程上坚持依规治党,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党全面领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全面提高、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全面增强,持续释放“严”的信号,为党组织和党的干部依规用权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充分彰显党章党规的科学性,以依规治党保证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党章党规高度凝练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体现着科学的治理逻辑,彰显出鲜明的科学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政治保证。党章党规体现全党统一意志,凝聚着我们党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经验智慧,承载着共产党执政规律、党的建设规律,蕴含着“中国共产党之治”的独特治理密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制度动力。

  坚持科学理论指导,更好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规化、制度化表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要同向发力,是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的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过程,就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制定修订的每部党内法规,都注重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对标对表,充分反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这方面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党的二十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发展写入党章,以更好反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总的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都全面体现到了新时代制定修订的全部党内法规之中。

  扭住提高质量这个关键强化党内法规制度供给,狠抓制度执行,彰显制度对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强大效能。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更加注重科学立规、民主立规、依规立规,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把党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力求出台的党内法规体现党中央要求、满足实践需要、符合基层期盼。我们党坚持制定和实施并重,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治理效能,党章党规有机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等社会治理各方面各领域,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更加突显,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在制度轨道上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新征程上坚持依规治党,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等部署要求,必须紧紧围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这一时代主题,以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三个五年规划为牵引,高水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供给,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在哪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就推进到哪里,从而更好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充分彰显党章党规的人民性,以依规治党保证我们党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党章党规体现的是党的意志主张,从根本上讲,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的是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中央八项规定稿时深刻指出,规矩是起约束作用的,所以要紧一点,紧一点自然就不舒服了,舒适度就有问题了,就是要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管党治党,就是要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从而更好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团结奋斗。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党章党规以其丰富的人民性,为我们党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筑牢了制度根基。

  坚持将党的根本宗旨融入党章党规,织牢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网络,通过管党治党更好为人民服务。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我们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历来注重通过制度建设约束自我、服务人民,保证党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革命战争年代,“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把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不侵害群众利益作为铁的纪律,使党和军队与人民群众建立了鱼水之情。党的七大首次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写进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党的十八大闭幕不久,党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推动党风政风焕然一新。党的二十大党章继续强调“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围绕践行初心、担当使命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在管党治党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出台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等党内法规,构建起严密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形成五级书记抓扶贫、全党动员促攻坚的良好局面,为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一以贯之的历史主题,对于事关民族复兴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我们党都通过出台党内法规制度予以规范,从制度上科学回应如何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如何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新征程上坚持依规治党,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通过完善制度着力防范脱离群众的危险,不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力量。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2023年第16期,第31-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