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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法规局研究室:领导干部要做学规学法的模范

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12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今年4月,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尊规学规守规用规”。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对领导干部带头学规学法作出明确具体的制度安排。

深刻认识领导干部学规学法的重要意义

《意见》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为牵引推动领导干部学规学法、遵规守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抓手。

有助于领导干部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注重以党内法规确立和巩固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和巩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2021年形成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一个整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规化、制度化表达。同时,我们党也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成为国家意志,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其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并将这一思想体现在国家法律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党规国法既全面体现“两个维护”,又是“两个维护”的重要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学规学法的过程就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规国法就是在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有助于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肩负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职责特殊、岗位关键。一方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既用党内法规从严管好领导干部,又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党内法规实施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责任重大,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主要是通过各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行动和工作来体现、来实现。这就意味着,只有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带头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带头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才能带动全党全社会学规用规、学法用法,在新征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

有助于领导干部正确履职尽责、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领导干部依规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既是国家治理的要求,也是执行制度并发挥其治理优势的生动实践。目前,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均已形成并不断发展完善,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党内活动还是面向社会行使公权力,都要从党规国法中找依据找遵循。领导干部只有对党规国法比较了解,对应知应会的党规国法熟练掌握,才能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规矩意识,才能正确行使权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也才能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并有效转化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治理效能。

准确把握领导干部学规学法的任务要求

《意见》着眼把领导干部学规学法落实落细,提出了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目标要求、重点任务,为领导干部学规学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路径。

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为目标。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尊是前提,学是基础,守和用是关键。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不仅要推动领导干部学规学法以做到知规知法,更重要的是以学促用,通过学规学法让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围绕这一目标,《意见》还提出学习党章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学习相关党内法规要“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学习宪法要“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学习相关国家法律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等等。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领导干部学规学法,首先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此深化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具体规定的理解和把握。《意见》要求“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内容,重点围绕“十一个坚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以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为重点。目前,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截至2023年7月底,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3826部,其中,中央党内法规228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其中,国家法律297部。领导干部担任不同职务、处于不同岗位,学习侧重不尽相同,学习的深度要求也不尽相同,《意见》立足“应知应会”,聚焦“共性要求”,以“划重点”的方式列明了领导干部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就党内法规而言,包括党章和四大板块的35部党内法规。其中,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学习党章是全体党员的必修课、基本功,《意见》将其放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的首位;党的组织法规9部,主要是党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组、工作机关、支部等工作条例;党的领导法规9部,主要调整党对农村、统一战线、政治协商、政法、机构编制、宣传、国家安全、信访等工作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法规8部,主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廉洁自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内容;党的监督保障法规9部,主要规范党内监督、巡视、考核、问责、纪律处分、党员权利保障、组织处理等内容。《意见》列出的均为中央党内法规,其中准则、条例这两类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总数的74%。就国家法律而言,包括7个方面的重要法律。其中,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意见》将学习宪法列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的首位,同时要求学习有关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等宪法相关法,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民法典,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法律,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

扎实推动领导干部学规学法取得实效

学好党规国法不是一件轻松的事,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组织推动、制度约束和发挥领导干部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把“应知应会”变为“真知真会”,最终达到“真用真见效”。

聚焦目标主动深入学。各级领导干部是学规学法的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广大领导干部要舍得花时间和精力,一部一部去“啃”,既认真学习具体条文规定,又深刻把握建章立制的战略考量、字里行间的法治精神、内容规定背后的机制原理,力求学深学透。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实际成效。

结合实际分级分类学。各地区各部门要注意结合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合理编制各自的应知应会清单,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注意区分不同领导干部,督促所有领导干部认真学好列入清单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同时鼓励学有余力的领导干部进行拓展学习。注意根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制定修订情况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凡党中央对学习贯彻作出部署安排的及时纳入清单,确保学习长流水、不断线。中央和国家机关要走在前、作表率,带头制定清单,带头抓好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加强激励有效推动学。健全学习教育培训机制,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课程,纳入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决策前学规学法重要内容,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学规学法。发挥好督促推动作用,完善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用好在线学法平台,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列入法治创建考核目标并推动考核结果运用等,以考促学,以学促干。